从《纸牌屋》认识威士忌——不会喝连入主白宫都难

从《纸牌屋》认识威士忌——不会喝连入主白宫都难

本文转载自微信号:Thedrinkers。

与其说《纸牌屋》是美国政治的写照,不如说它是既夸张又竭力营造真实感的、腹黑政治人物的奋斗史。一说到真实感,就不能忽略片中随处可见的饮酒场景,因为喝酒在美国就是一种生活方式,不仅是社交场合最佳润滑剂,也是基本是生活必备品,哪怕是议员和总统,也会在办公室里放几瓶酒。实际上,尼克松爱喝拉菲,克林顿爱喝各种啤酒,小布什在年轻时犯过酒驾,奥巴马甚至在白宫开了个小作坊酿啤酒,而2012年大选时的竞选对手罗姆尼却不喝酒——看吧,不喝酒的人连入主白宫都困难。

但在《纸牌屋》里,看一下什么人喝什么酒,研究一下编剧眼中的酒与政治阶层之间的关系,也很有意思。

全剧中,威士忌是毫无疑问的主流酒饮,但不同身份的人喝的威士忌又是不一样的,编剧很注意区分。男主角Frank还在众议院做党鞭时,办公室放的威士忌就是便宜的调和威士忌,而且是美国货。

第一季第一集,年轻的议员Peter Russo来访,Frank便给他倒了一杯Blanton’s Original Single Barrel Bourbon Whisky,而且是不加冰的,而Peter欣然接受。大家可能习惯在电视或酒吧里看到别人手端一杯加了冰的琥珀色烈酒喝得欢,但真正热爱烈酒的饮家并不常常这样做,尤其当他们要喝品质很不错的酒时。因为过低的温度会导致酒体收敛,香气难以散发,酒的复杂度和层次感尽失。喝好的烈酒不加冰,如果嫌酒精度太高,宁愿加些水。

这杯Blanton’s Original,是单桶威士忌(Single Barrel),在波本威士忌(Bourbon)里算是不错的货色——带有“Single Barrel”、“Single Cask”字样的酒,相对来说都是同类产品里更好的酒,因此不加冰也说得过去。当然了,跟苏格兰威士忌相比,它总体口感仍然偏粗糙和过甜。

但在某些时候,尤其在只有劣质烈酒可选的时候,反而最好加冰块,把那些粗糙的、让人不悦的味道收敛起来,喝个囫囵吞枣得了。

注意看Frank的酒桌,除了他手拿的波本,还有一瓶Bushmills爱尔兰威士忌,采用爱尔兰标志性的三次蒸馏工艺生产(苏格兰大部分酒厂均做二次蒸馏),味道更淡,算是还可以的入门级威士忌。旁边的两瓶水,从局部的瓶标和瓶型可以判断,那是斐泉(Fiji Mineral Water)——来自斐济岛的天然水,水源为雨水经过火山岩过滤后在地底蓄水层形成的自流井,因为打健康环保概念而流行,美国名星们常喝;据说追求极致的调酒师会用它制冰块调酒。

前面我说过,好烈酒宁愿加水也不要加冰,但加什么水也有讲究,最好是酿这款酒所用的水,以保证一致性,但这要求太高。退而求其次,高品质的天然水或蒸馏水也是好选项。这里能看出霸道总统Frank是个重细节的家伙,即使买不起好酒(或者不敢买),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用好点的水配酒,也是bigger满满。

在Frank夫妇主办的简陋的筹款晚宴上,一位面不改色捐了数十万美元的富翁,开玩笑地要点单一麦芽威士忌(Single Malt)。注意看字幕,被翻译成了“纯麦芽酒”,其实这是个小错误,两者的概念是不一样的。

在第一季另一幕,记者Lucas为做调查而去酒吧和应召女郎套近乎。他在目标附近坐下,对酒保说:“Glenlivet, neat.(格兰威特单一麦芽威士忌,净饮)”原本看着别处的应召女郎听到,马上把目光投向Lucas,并向他抛了个媚眼。喝单一麦芽在美国真是有钱人的象征,不仅真的富翁会喝它,哪怕你要扮富翁,去点一杯,老江湖们也会觉得你“有料”。

但毕竟是扮上流社会,于此道不熟练的Lucas在点酒时露了个小破绽:漏了在 “Glenlivet” 前面加一个“The”——喝惯白葡萄酒的应召女郎没有辨识出来,但威士忌迷会在屏幕的另一边暗笑。因为坐落在斯贝塞的格兰威特是1823年苏格兰颁布奠定性的威士忌税法以后,第一个申请合法执照的酒厂,又被代理商看中,进军伦敦市场,名声非常响亮。当地其它酒厂见状一哄而上,纷纷在酒标上印着Glenlivet的字样,好混淆视听、增加销量(斯贝塞有优质水源,所以酒厂扎堆)。

酒厂为此进行了长达数十年的“上访”,厂主史密斯及其后人都去过伦敦打官司。直到1884年,高等大法院才宣布:只有史密斯家族的酒厂能使用“格兰威特”这一称号,在“Glenlivet”前加上表示独一无二的“The”,而其它酒厂不仅不能有“The”的字样,还必须在“Glenlivet”前面冠上酒厂的真实名字。

所以有段时间,很多威士忌的命名便如上图,在酒厂的名字旁边仍然要留着“格兰威特”字样,仿佛品质保证一般;哪怕同样声名远播的格兰菲迪(Glenfiddich)都不例外。后来威士忌行业内部又达成了协议,其它酒厂不再使用“Glenlivet”作为名字的一部分。

格兰菲迪(Glenfiddich)和格兰威特(Glenlivet)今天分别排在全球单一麦芽威士忌销量榜的第一和第二位,两家各有死忠粉丝。在争论中,每当格兰菲迪的粉丝们拿销量这种粗暴的方式来压人,我便祭出上面那张图片:“你阿爷以前山寨过人地,条数又点计!?”(不好意思,不用粤语都无法表达这句话的神韵,普通话大概是“你祖宗都山寨过别人,这又怎么说?”)

要我说,两家也算难兄难弟,大厂何苦为难大厂——因为太流行,很多资深饮家反而鄙视他们,一来可能因为喝惯了更好的酒,就不太接受相对入门的酒款了;二来这样可以彰显自己与大众不同的品味。但这部分人通常不会排斥销量排在第三位的麦卡伦(Macallan),因为它不但销量大,还是威士忌中的另一只“蓝筹股”——它在《纸牌屋》也有出现。

在第二季,已攀升到副总统位置的Frank派幕僚长Doug去跟中国土豪冯先生搞秘密外交,冯知道Doug是戒酒十多年的老酒鬼,为了诱惑他,掏出一瓶“威士忌中的劳斯莱斯”——Macallan Fine And Rare 1926——然后用这瓶价值4万美元的威士忌调了一杯Old Fashioned,递给Doug。注意字幕翻译的小错误,应该是“古典鸡尾酒”,而非“老式”。

Old Fashioned是最古老也最流行的鸡尾酒之一,想象一下,几十年前的人已经称这杯酒为Old Fashioned了。做法是在杯里放入方糖或砂糖,滴入苦精,把糖捣碎,加入水和威士忌搅拌,最后加冰(不懂做这杯酒的调酒师可以去屎了)。然而这种鸡尾酒一开始诞生的目的是让当时工艺不精、品质粗劣的波本威士忌更好喝一点!

现在只要是几百元以上的威士忌,在净饮时都有不错的表现了,对饮家来说,加除了水以外的东西,都在破坏它的完整性;何况这是麦卡伦中非常珍稀和金贵的年份系列,这种喝法,和一直被嘲笑的中国式“威士忌兑绿茶”、“葡萄酒兑雪碧”没区别嘛。

Doug一手把递过来的鸡尾酒打翻在地。或许是想反过来给对方一个下马威,也或许更多出于对土豪糟蹋美酒的愤怒,但是更有可能的是——Doug这个老酒鬼进门时瞄了一眼酒瓶,发现冯先生用的酒根本不是Macallan Fine And Rare 1926,这个中国大忽悠!(对比一下剧里用的酒,以及真品图的样子吧。)

尼玛《纸牌屋》的道具组能不能更走心一点儿!不带这样子黑中国土豪的,先是糟蹋贵酒调Old Fashioned,然后被发现用的是连瓶子都不一样的假酒!中国骗子做假酒的水平比这不知高到哪里去了,你们啊,too young!

话说回来,用什么酒调鸡尾酒或兑绿茶,是饮者自己的喜好,只要付了钱,酒就是你的,完全可以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处理,倒掉或者浇花都可以,这是处理私产的自由;但是嘲笑别人用威士忌兑绿茶,同样是一种言论自由。两种自由并无冲突,我们都尊重。

内心够强大自信的话,就别管其他人瞎BB说你“没品位”;酒公司是尊重市场的,酒能卖出去就是王道,以前说威士忌兑绿茶怎么不好,现在你的市场越来越大了,他们的品牌大使、他们雇的酒写手又纷纷在说“其实低年份的便宜威士忌兑绿茶也没那么糟糕,有时还很好喝,甚至会流行到国外BlaBlaBla”。

然而洋人们其一不知其二,为了弄得高大上,专门去找好的绿茶来泡,再研究怎么兑威士忌,真是何苦来哉。兑威士忌就得用几块钱的瓶装Low货绿茶,为什么,因为里面添加了大量的糖!高档绿茶里没有糖,茶碱碰到酒会更苦。你回想一下,Old FashionedLow的配方和Low货绿茶兑威士忌何其相似:

所以你看吧,为什么威士忌兑瓶装绿茶好喝,因为它就是国产Old Fashioned。我为我的这个发现感到兴奋,如果威士忌写作行业有什么评奖的话,希望他们能颁我一个诺贝尔奖什么的。

在第三季,Frank终于如愿成为霸道总统,喝起酒来也低调多了,都是把酒倒进下图这种无瓶标的醒酒瓶中,然后再喝。

这种酒瓶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帮助瓶中的烈酒更好地醒酒,以进入更好的适饮状态——没错,威士忌也是要醒酒的,很多饮家开瓶以后会再把盖子盖上,放2~3个星期再开始喝,而且倒进杯里还要再醒一会儿。另一个好处则只对名人和大人物有效,把酒倒进这种瓶子里,你再拿来招呼客人,别人看不到酒标,你就不会免费帮酒厂做广告了。当议员时还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但身为总统,少不免在各种场合被拍到喝酒,为了不被别人拿去做免费广告、甚至酝酿成政治事件,是应该换成这种无特征酒瓶。要赞一下剧组的细心。

第一夫人Clair也喝了一次威士忌,在设宴招待来访的俄罗斯总统后,她拉着国务卿一起再喝一杯,要建立闺蜜情谊。

这里的对话很有趣,Clair知道Cathy国务卿来自新奥尔良(New Orleans)的杜兰大学以后,问她在学校里是不是喝Hurricane(飓风)。新奥尔良是飓风多发地,同时也是鸡尾酒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像Hurricane、Ramos Fizz(拉莫斯菲斯)以及有北美第一杯鸡尾酒之称的Sazerac(萨泽拉克)都诞生于此地。

话说在1940年代,新奥尔良酒吧老板O’Brien发现他屯了太多朗姆酒,于是创造了一款需要使用大量朗姆酒的鸡尾酒,以迅速清空库存,好回流资金去进货一些彼时最流行的威士忌,这款Hurricane应运而生。他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这酒太好喝,反而流传于世。

Cathy的回答颇值得玩味,“拜托,我不是野蛮人。威士忌,不加冰。”为什么喝Hurricane的会成了野蛮人?这是因为Cathy出身名门,从小耳濡目染家族的各种生活方式,Bigger很高,喝酒也喝纯正的、不加冰的苏格兰威士忌;另一方面,而Hurricane这款酒的味道相当甜,被视为穷人品味(在贵族眼中,甜象征卡路里,是饿肚子的人追求的;而衣食无忧、注意身材的贵族视喜甜为不体面的品味)。

应国务卿的要求,第一夫人接着点了两杯不加冰的芝华士(Chivas)。剧里没有说她们喝了什么年份的。不过可以推测不是芝华士12年就是18年——虽然早在100多年前,芝华士就在美国发售了其陈年25年的调和威士忌,这款酒也一直在美国市场有很高的认知度,但高年份威士忌的售价近年来水涨船高,估计白宫不敢花钱买这么贵的酒。

芝华士也和绿茶潮流脱不了干系,据传当初就是芝华士中国区的一个销售人员为了让酒更快地卖出去而在夜店教人用绿茶兑威士忌。此配方在多年里经历了风风雨雨、毁誉参半,不管怎样,在吧台上提供多一种选择总是好的,向那个销售人员致敬!

人见人爱的影帝凯文·史派西(Kevin Spacey)在《纸牌屋》的表演广受好评,他扮演Frank Underwood在片中几乎每集都要喝威士忌——但都不是他本人最爱的。他实际上是爱尔兰威士忌品牌Jameson的大粉丝,而且还与该酒厂关系甚笃,好到一起合作了一个名为“Jameson First Shot”的微电影项目。这个项目旨在在世界范围内挖掘有潜力的编剧和导演,你把你的剧本寄给凯文·史派西,他和他的电影制作公司筛选,每年选出一个,然后与你一起将它拍出来。如果史派西档期合适,他还会亲自出演。我把这个项目的得奖作品都看了一遍,然后挑出了2012年的《The Ventriloquist》(口技表演者),选择它的原因是:1、史派西亲自担纲主角;2、虽无字幕,但剧情简单,而且影帝创造的戏剧张力无与伦比;3、它轻轻地讽刺了我最烦的美国式“政治正确”;4、不费时间,只有8分钟。

有兴趣的朋友一起来观赏下影帝的表演吧,请在WIFI下观看,土豪随意,开瓶好酒边喝边看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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